第121章 三文鱼刺身
有人说漂亮的女人一般很少动脑子,的确,漂亮的脸蛋是一张通行证,但这并不代表所有长得漂亮的人都是蠢蛋。
“那我应该怎么做?”
韩孝周知道金日的都是真话,只是今天晚上,她一下子处理不了这么多的信息。
金日天笑道:“很简单,当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,该吃吃,该睡睡,别人问起来,你就说赵斗淳出海去了。”
韩孝周点点头,也只能这样了。
“你家里还有什么亲人吗?”
“家里还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,他们都是汉城人。”韩孝周提及自己的家人,语气柔和了许多。
金日天倒也没有急色,交代了两句,给她留下了1000?。
不过出门的时候怀里多了一把钥匙。
那是韩孝周家大门的钥匙,以后再来就不用破坏门栓了。
这个时候并不是一个好时机,如果强行侵入,难免会被村民看出来,韩孝周已经成了砧板上的鱼肉,没有赵斗淳,日后求到金日天头上的事情还有很多。
悄无声息的回到家,刚进屋,他就发现不对劲。
屋里有人!
金日天倒不是怀疑家里进了小偷,毕竟四米高的院墙,院墙上还有许多碎玻璃碴,除非用梯子,否则根本别想进来。
他只是在想,屋里的那个人是谁?
李一花?
高正恩?
不管是谁,都阻挡不了金日天要日的冲动。
屋里黑漆漆的,伸手不见五指,轻微的鼾声传来,金日天怕节外生枝没有开灯,黑暗里悉悉索索的脱掉衣服,摸索着上了床。
他翻身上床,撩开床单,脱衣服睡觉。
真应了那句话,叫瞌睡来了枕头
金日天也不知道哪里出了差错,哪哪都觉得不对劲,就好像这房间里还有另外一个人存在似的。
他可是个正经人,不会趁人之危。
en。。。。。。
被单下面传来一个声音,好像是有人喝醉了。
金日天长出了一口气,但是这声呓语却仿佛平地惊雷,让金日天的脑袋都炸了。
金日天,掏出打火机,啪嚓——火光照亮了床上的人脸。
嗯?
居然是银行小姐姐!
“她怎么会在这里?”
金日天有点儿懵逼,银行小姐姐堪称一个职业女性。
银行的工作锻炼了她,每次见面都给他一副精明干练的模样,尤其是身上穿着银行制服,颇有制服诱惑的魅力。
金日天好几次贷款都是银行小姐姐帮的忙。
金日天一直将他当做合作伙伴,虽然也曾想过要有肌肤之亲,但从未想过会这么快。
金日天瞬间石化,僵立当场。
他的脑袋里乱糟糟的,完全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,万一对方不高兴,告自己违法,那可是泥巴掉裤裆,不是屎也是屎了。
“这是喝醉了?”
金日天忽然闻道一股酒气,混合着银行小姐姐身上的芬芳,有些让人上头。
金日天这才明白对方为什么会走错房间。
银行小姐姐曾经提过要在金日天这里租住一间房,只是一直没有过来。
今天晚上刚好陪领导应酬,喝醉了就来到这里。
她的房间本来是在金日天的隔壁,但不知道怎么回事,稀里糊涂的就来到了金日天这里。
估计是小姐姐酒喝多了,睡不着觉,所以满屋乱转。
金日天这个房间装修的最好,一切都古色古香,用的也是明清家具,别说睡她一个银行职员,就是公主、格格也就这个待遇了。
与此同时,金日天的心脏也是一跳一跳的,虽然入错了巷,但银行小姐姐的身材不是盖的。
都说女人是一把锁,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攻略方式。
一千个女人,就是一千把锁。
金日天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,心脏狂跳不止,不敢动一下,也不敢弄出一点声音,生怕身旁之人醒过来。
不知道过了多久,一分钟还是一个世纪,银行小姐姐似乎适应了金日天的存在,短促的呼吸,呢喃重新变成轻细、绵长的鼾声。
金日天也逐渐适应了黑暗,借着窗外黯淡的星光,朝身边的小姐姐看去。
一张精致、美丽、秀气的脸庞,长发散乱。
檀口微张,小嘴里吐着淡淡的酒气。
金日天感觉自己的汗毛都立起来了,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。
现在有过真正深入了解的,只有高正恩和韩孝利两个人,其他的女人都是浅尝辄止。
银行小姐姐虽然是他的菜,可两个人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接触。
唯一一次还是吃拉面。
不过支持了一次面,也不会好到睡在一张床上吧。
金日天的脑袋里一片空白,进退两难。
他平复了一下心情,心想只要在不惊动小姐姐的情况下,慢慢的退出来,今晚的事情就当没有发生过。
想到这里,金日天深吸一口气,屁股慢慢的往后缩。
嗯——与此同时,银行小姐姐猛地一颤,喉咙里发出一声短暂痛苦的闷哼。
金日天吓得心脏都快跳出来了,连忙停了下来。
片刻之后,金日天又听到了她绵长的呼吸声。
“呼——这丫头是喝了多少酒,睡得死沉死沉的。”
金日天又开始往后挪动,这次比刚才轻松许多,直到退到了床边,金日天才长长的舒了口气。
金日天给她完美的身躯盖上了被单,悄无声息的离开了房间。
没办法,雀巢被鸠占,金日天只能去隔壁找高正恩了。
说来也倒霉,在孙老师家里积攒怒火,在韩孝周家里又积攒许多,最后来到自己家又被挑逗一番,还进错了门。
可怜的高正恩,被金日天从睡梦中给拖了起来,狠狠地鞭笞一顿。
第二天一早,金日天醒过来,就看到高正恩的小脸儿红红的,透露着一点这年纪女孩特点有的小迷糊和小可爱。
再往下看,高正恩几乎整个人挂在他的身上,像鲸鱼身上的藤壶,薅都薅不掉。
看得出来,女孩儿对金日天非常的痴缠。
几乎每个晚上,都要抱着他才能睡着。
这一觉高正恩睡得很香,直到金日天作怪才醒过来。
“小懒虫,该吃早饭了!”
金日天的声音将她叫醒。
睁开眼,看到金日天,高正恩一下扑到了他的怀里,“不嘛,人家要欧巴喂!”
金日天来到厨房,李一花早已煮好早饭。
早饭很简单,热了一盆牛奶,还有龙虾刺身、三文鱼刺身。
这是金日天提出来的,早餐要吃好,高蛋白、营养丰富、味道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