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4章家宴
李牧和王金瓶一同进屋。
“爸,这是李牧专门给你带来的好酒!”
王金瓶将抱着的青玉酒坛放在了桌上,一脸夸张的神情:“我给你讲,李牧家里的酒可好喝了,你那什么茅台西凤啥的,加一起都比不过人家!”王胜群笑道:“是吗?看来伱一定是提前喝过了。女孩子,喝啤酒还行,白酒嘛,还是少喝点为好。”
他看向桌上的青玉酒坛:“这酒坛造型挺好,是哪个酒厂产的?”
李牧笑道:“这酒是我朋友自家酿的,酒坛是我自己打磨出来的,不是酒厂出的。”
王胜群顿时有了兴趣:“是吗?我来看看!”
他是搞艺术的,自己是书画大家,平常不但喜欢书法绘画,自己也喜欢搞点小设计,做一些篆刻什么的,天然就对一些美术相关的事物感兴趣。
李牧这青玉酒坛造型古拙,乃是他亲自捡了块玉石以剑气雕琢而成,又在酒坛里面雕刻了聚灵符文,在大殷朝的世界里放置了几天后,这酒水已然非同小可,便是酒坛本身也变得灵气非凡。
王胜群是书画大家,鉴赏能力自不用说,他凑近酒坛看了几眼,越看越觉得惊讶:“这酒坛的材质很不一般呐,刚才我还以为是青瓷的,原来玉石打磨出来的,好家伙,为了这一坛酒,李牧,你可是废了不少心思啊。”
李牧笑道:“金瓶说王叔喜欢喝酒,又是书画大师,我就想亲自做一个作品让王叔叔指正一下。”
王胜群看向酒坛上刻着的几行诗句,问道:“这首诗也是你刻上去的?”
王金瓶刚才只抱着酒坛上楼,并未注意观察酒坛上的装饰,此时闻言看向酒坛,只见外壁上雕刻着几根修竹,修竹旁一名文人正对月独酌。
这雕刻的青竹和人物形象,虽然只是寥寥几笔,却将场景和人物全都表现了出来,体现了雕刻者极强的美术水平和对刻刀的惊人掌控力。
在这幅画的留白处,刻着一首诗,道是:
天若不爱酒,
酒星不在天。
地若不爱酒,
地应无酒泉。
天地既爱酒,
爱酒不愧天。
已闻清比圣,
复道浊如贤。
贤圣既已饮,
何必求神仙。
三杯通大道,
一斗合自然。
但得酒中趣,
勿为醒者传。
正是李白的月下独酌的其中一首。
这一首诗倒还还好说,乃是古来名句,几乎妇孺皆知,但这几排行书刻字当真是大家手笔,每一个字的笔锋转折,落刀果断,酣畅淋漓,笔笔如刀,充满了锋锐之气。
王金瓶家学渊源,她也是美术相关专业毕业,学的是室内设计,自然也有不俗的美术功底,尤其父亲是书画大家,从小耳濡目染之下,美术鉴赏能力自然不低。
这酒坛上的刻画,连同酒坛形状的本身,都充满了艺术的气息。
她初始只当是工业产品,此时才得知是李牧亲自雕琢出来的,现在再看的话,感觉与先前截然不同。
王胜群更是赞叹不已:“不错!年轻一代,在书画上能有这种造诣的,可不多见了!”
他伸出手指,对着酒坛上的笔锋虚虚临摹,感受上面落笔的走向和力道,越是比划,就越是赞叹:“好!这一笔收的好!”
王胜群兴致勃勃,手指头对着酒坛不住比划:“李牧,你在哪个美院毕业的?”
李牧:“美院?我不是美院毕业的,我是母校是文城大学。”
“文城大学?”
王胜群有点纳闷:“文城大学虽然也有一个美术分院,那是吴云浦负责的,不过吴云浦本领稀松寻常,名头都是吹嘘出来的,按道理来说,他应该教不出你这样的学生才对。”
王金瓶道:“什么美术分院啊,人家李牧是文城大学建筑系的学生,跟美院根本就不搭噶!”
王胜群惊讶道:“开玩笑,这怎么可能!文城建筑系哪有懂书法的?就一个卢大军,还是个腐儒风雅的老东西,怎么可能会教出李牧这种学生?”
王金瓶道:“人家李牧就不能自学成才吗?”
王胜群更不信:“天下间能自学成才的,哪个不是人中之龙?李牧……”
他说到这里,看了李牧几眼,声音转低:“李牧,你是自学的吗?”
李牧想了想,道:“我在高中的时候,跟美术老师学过书法和绘画,算不算?对了,大学的时候,我还加入过书画协会,跟不少同学交流过书画心得。”
王胜群:“……”
他挥手道:“那不算!好家伙,没想到我女儿找了个天才男朋友,海川兄生的好儿子啊!”
王胜群本来对李牧不是太热情,毕竟从小宠到大的女儿,眼看着就要被猪拱了,心中毕竟还是有点不舒服的,但是现在看到李牧的作品后,态度顿时大为改善:“李牧,你有这天资,还学什么建筑啊,你直接来我美院任教都有资格了!”
李牧推辞道:“我这一点美术学历都没有,哪有资格当人家的老师啊,我就是一个民间普通的书画爱好者,胜任不了老师这个职业。”
王胜群大感可惜:“可惜了你在这书画上的灵性天赋了。”
李牧不想当老师,他也不勉强,笑道:“饭菜我都做好了,咱们去餐厅。这次是我亲自下厨,李牧,你来品尝品尝。”
王胜群的这房子面积颇大,四室两厅,两百来平,与李牧之前的房子面积差不多。
客厅里一水的红木家具,颇有古意。
李牧在客厅里坐好后,王金瓶和王胜群从厨房里端出十来个菜来,鸡鸭鱼肉,素菜肉菜各占一半,极为丰盛。
“今天高兴,就喝李牧带来的酒!”
王胜群在餐厅坐正,对王金瓶道:“丫头,把酒坛打开。”
李牧道:“还是我来吧。”
他将酒坛打开后,从坛子里拿出一把小酒提:“王叔,这酒水劲很大,我给您打半杯吧。”
王胜群笑道:“半杯?半杯哪能尽兴?我在外面,可是号称酒仙,没有酒喝,我画画都画不好。”
他对李牧道:“满上,满上,今天高兴,喝上半斤八两的,完全没问题!”
李牧又劝了几次,王胜群只是不听:“快满上,快满上!”
李牧看向王金瓶。
王金瓶无奈道:“哎呀,我爸就好这一口。满上,就满上吧!”
于是李牧就给王胜群满了一杯酒。
王胜群端起酒杯,凑近闻了闻,大喜:“哎呀,这酒好香!”
一仰脖,一杯酒全喝下去了。
三分钟后。
看着一头扎在餐桌上,如同死猪般的王胜群,王金瓶狠狠的瞪了李牧一眼:“都怪你!现在怎么办?我爸一口菜都没吃呢,就醉成这样了。”
第一次见家长,就把未来老丈人给灌醉了,李牧也觉得有点尴尬:“你看,我都劝他好几次了,叔叔不听,非要喝,你也没拦着。”
王金瓶愁眉苦脸道:“这事搞的,我还想一会儿出去玩呢,我爸醉成这样,只能在家待着了。”
李牧安慰道:“其实没事的,我这酒不是一般的酒,喝了只有好处,没有坏处。这一杯酒下去,王叔起码要醉上一天一夜,等他醒来后,肯定百病全消,身体方面,你倒是不用担心。”
王金瓶叹了口气:“还好我妈没在家,她要是见你把我爸灌成这样,肯定心里不舒服。”
两人扶着王胜群上床睡了,然后开始吃饭。
王金瓶嘴馋,看向桌上的青玉酒坛:“这酒是不是上次在你家喝的那种?”
李牧道:“不错,你想喝点?”
王金瓶急忙点头:“一点点,一点点就成!”
李牧笑道:“你体质好,又是炼气士,这酒倒是可以多喝点。”
当下为王金瓶倒了一杯酒,退到王金瓶面前:“不过也不能喝太多,最多一天三杯就行了。”
王金瓶奇道:“炼气士?我什么时候成炼气士了?”
李牧道:“你从小在道观长大,跟随老师学的气功什么的,那就是练气的法门,说你是炼气士,或者家居修士,都不算错。”
王金瓶自幼体弱,被王胜群送到了素心观当了小道童,跟随道观里的道姑学功夫,到了十三岁后,才把她接到家里,开始正常的俗世生活。
但多年的修炼习惯,王金瓶在家里一直都保持着,练气习武,拳脚器械,反正有时间就捣鼓这些,她还是搏击馆的会员,经常与人对打,一般非职业运动员的男人,都打不过她。
李牧与她接触的这几天,已经从王金瓶身上感应到淡淡的气感,这是练气入门的表现,已经一只脚踏入了炼气士的行列。
由此可见,王金瓶当初所在的道观,其传承的练气功法,还真有点东西的。
“嗐,我这就成炼气士了?”
王金瓶不以为然:“说的跟神话中的神仙一样,吓我一跳。”
她喝了一杯酒后,脸色红润起来了:“李牧,你现在得赶紧参加工作了,哪怕找个工资不高的工作,那也叫工作。”
她对李牧道:“其实我是无所谓啦!只要你对我好,有没有工作,都不算什么,大不了我养你。
可是我爸妈都是普通人,在他们看来,只要是正常的社会人,就应该有一份正当职业,哪怕是在工地上搬砖也行,那也是自食其力,凭力气吃饭,没什么丢人的。
可要是一直没有工作的话,我担心我妈会有意见的,到时候别怪我哭鼻子啊。”
她有点头疼道:“我知道你家不差钱,家里的诊所生意挺好,但那是家里老人的事业,不是你的。我爸还好,他十分看得开,只要我喜欢你就行,他不希望我的感情里,掺杂太多无关的东西。
可是我妈就不行了,她应该还是希望你能有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,到时候跟亲朋好友说起来,也不至于张不开口。”
王金瓶说到这里,凑近李牧:“要不这样,你真要是不想工作的话,干脆进我的工作室吧!咱俩一起搞设计,双剑合璧,天下无敌!”